2025年1月20日 星期一

【新北市】汐止白匏湖運動休閒生態園區暨社會住宅興建計畫

 

新北市汐止白匏湖社宅為大規模造鎮計畫 將提供多元機能服務 國土署:經費遭刪除 深表遺憾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立法院今(20)日續審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立委表決通過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之預算提案,確定刪除1.24億元「新北市汐止白匏湖運動休閒生態園區暨社宅興建計畫」及1.46億元補助地方「城鄉風貌」之預算,將嚴重影響地方建設之推動,其中針對提案刪除白匏湖預算之立委表示「買不到鹹酥雞的地點誰要住」,卻又主張適合做為產業園區之發言,國土管理署深感遺憾且難以理解。

國土管理署指出,新北市汐止區為社會住宅覓地不易之艱困區,目前僅規劃325戶社會住宅。本案透過跨部會合作,提出具規模之「汐止白匏湖運動休閒生態園區暨社會住宅興建計畫」並以造鎮社區方式進行整體規劃,可提供千戶社會住宅、幼托、長照、社福設施、3.4公頃運動中心及戶外運動設施,當然未來一樓店舖也會引進鮮超市、便利商店、診所、餐飲等服務,與林口社會住宅相同提供充足生活機能,將可直接帶動地方發展,滿足民眾生活各項所需。全案去(113)年已完成規劃評估作業,新北市政府在推動過程中也積極配合周邊聯外道路之闢建,原預計今(114)年辦理聯外道路發包設計,讓本基地對外的交通可更加便捷,如今建設經費遭刪減,全案勢必停擺,嚴重影響新北市汐止地區未來發展,及辜負民眾對社會住宅、社會福利、運動休閒以及白匏湖周邊生態保護之期待。

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規劃不是口號,而是需要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實踐,面對不合理之經費刪除理由,恐使民眾與地方政府成為最直接的受害者,相信也不是一句可改作產業園區就能輕輕帶過。後續另針對預算遭凍結41.46726億元部分,本署將依立法院決議在3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爭取經費解凍,並盡力避免因預算凍結,而導致民眾權益受損及生活不便之情事發生。


立委提案刪除及凍結國土署預算,將嚴重影響社宅興辦、租金補貼等民眾居住權益 籲請國會支持相關預算 以回應民眾對於居住政策的期待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有關立委提案因國土計畫延後上路,因此刪除及凍結本署114年度及所屬預算第3目國土管理業務預算編列414億 6726萬2千元各10%,約41.46726億元;另其他委員提案刪除住宅政策及住宅計畫之推動-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24億。國土管理署表示,立委提案刪除之經費,主要為推動減輕弱勢租屋族群居住負擔之租金補貼,以及推動居住正義之社會住宅等相關工作,其中辦理國土管理等計畫研擬審議及規劃管理經費僅占301萬元。

國土管理署表示,如預算遭刪減,將影響政府提供租金補貼,減輕弱勢租屋族群居住負擔之政策推動。110年前租金補貼執行模式,採取中央、地方依財力分級共同負擔租金補貼總經費,中央約75%、地方25%;111年後行政院為擴大照顧租屋族,調整成中央統籌辦理,補貼金額直接撥付至民眾帳戶,並全額負擔租金補貼經費。

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立委提案凍結相關預算,若後續未能解結,將影響經費到位期程。目前接受租金補貼之核定戶,補貼期間恐有無法如期銜接的狀況。此外,今(114)年雖然預計補貼75萬戶,但預算如因未能如期解凍,補貼戶數勢必要下修,導致有申請需求的民眾無法受到照顧。

國土管理署指出,刪除預算除影響既有政策推動外,還同時涉及新北地區最具規模的跨部會社宅興建案「汐止白匏湖運動休閒生態園區暨社會住宅興建計畫」,新北市汐止區10年來人口成長超過7%,人口超過20萬,戶數達9.5萬戶,如今規劃僅325戶社會住宅,白匏湖案去(113)年已完成規劃評估作業,將提供千戶社會住宅、幼托、長照、社福設施、3.4公頃運動中心及戶外運動設施。

今 (114) 年編列1.59億元預算,預計辦理聯外道路與基礎建設設計及發包。預算若被減列,白匏湖園區之社會住宅、社會福利、運動休閒及生態保護進度將嚴重停擺,勢必辜負新北汐止在地居民的期待。

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針對立委提案刪除或凍結國土管理署預算,都會嚴重影響社會住宅興辦進度、租金補貼範圍與金額,籲請國會回應民眾對於居住政策的期待,支持社會住宅與租屋等相關預算,共同推動臺灣居住正義。



2025年1月11日 星期六

社會住宅公共藝術的未來和想像

 

「社會住宅公共藝術的未來和想像」論壇圓滿落幕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10日辦理「社會住宅公共藝術的未來和想像」論壇,由陳柏谷(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協會副理事長)主持,特別邀請陳靖怡(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副處長)、侯力瑋(臺灣電力公司營建處公共藝術課課長)、洪宜玲(明日製作所總監)、周家緯(好伴社計共同創辦人暨營運長)等齊聚對談,現場除了住都中心及地方政府相關業務單位,更有許多藝術界工作者都參與討論、關心社宅公共藝術的未來。

國家住都中心花敬群董事長於開場勉勵社宅公共藝術需要各單位共同努力,並建立夥伴關係,期待藝術融入生活與居民共同創作。

陳靖怡副處長帶來臺中的經驗,強調社宅人口的流動特性,應善用公共藝術資源來創造新社區的生活感,從建立鄰里關係到共同創作,漸漸發展出社區的共有資產與合作關係,然而居民終究會遷移、計畫終究要結束,計畫的下一步與延續性則是市府持續探問思考的議題。

侯力瑋課長分享代辦林口社宅公共藝術的經驗,他提到最困難的事情是讓住戶願意走出來,回應社區應該先討論生活再討論藝術,而「吃」是最容易吸引人潮的活動。

在林口的計畫中以子計畫A進入社區交陪擾動,子計畫B透過影視開啟與外界對話之契機,兩計畫透過平台會議每半年滾動檢討相互交流。最後課長認為社宅的公共藝術可以讓更多元的藝術家參與,讓藝術更貼近生活,期待以更開放的心支持更多元的可能。

洪宜玲總監藉由環南市場到興隆社宅(安康平宅)的經驗,透過進入田野認識社區,發現地方的獨特與寶貴之處,從主客關係轉變為夥伴關係,思考從安康平宅轉換到社宅的過程,如何陪伴居民經歷這個轉變。

此外,總監更提出公共藝術設置過程中的困難與議題,包含涉及各單位與地方意見的溝通等,需要時間與更多人的努力。

周家緯營運長則以承辦廠商的角度分享臺中經驗,以社會設計的角度切入,強調公共藝術應保有彈性,社宅中存在多種角色關係,多重的溝通介面影響著資訊如何傳遞或是決策如何形成。

他更提到計畫型公共藝術的價值及成果應該如何衡量,是所有公共藝術執行者都應該深入思考的議題,並期許公共藝術能成為促進各種生活想像實現的基礎建設。

本案研究員曾哲偉以國際案例提出台灣公共藝術案可參考的案例,比利時佛拉蒙「委託藝術試點計畫(Pilootprojecten Kunst in Opdracht)」中「紀念『紀念碑』」(Over het herdenken van het ‘monument’)說明政府與藝術家如何合作參與公共藝術案,以及藝術家如何以藝術回應地方創傷與社會議題。

國家住都中心表示,本次論壇有許多精采且發人省思的分享與討論,相信所有參與者都獲益良多。目前台灣社宅公共藝術仍處於起步階段,未來仍有很長的路要走,期待持續與各界交流分享,讓公共藝術有更多元的可能,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



2025年1月9日 星期四

社會住宅屬『社會福利設施』,亦屬公共設施


有關貴部為積極配合國家政策方針之推動,擴大社會住宅興辦量能以落實居住正義之目標,函詢社會住宅是否屬公共設施之範疇1案,復請查照。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 114.1.8 內授國住字第1140800036號函

一、復貴部113年12月31日經授園字第11355310280號函。

二、查本部國土管理署(改制前本部營建署)105年2月1日營署宅字第1052901639號函說明三:「按行政院101年1月9日修正核定『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其中六、『居住正義與社區營造』項下略以:『(二)政府應結合民間,以各種優惠方式,鼓勵民間參與興辦專供出租之社會住宅,除提供適當比例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外,並提供外地就業、就學青年等對象租住。(三)政府應確保社會住宅所在之社區有便利之交通、資訊、社會服務等支持系統,以利居民滿足生活各面向之需求。(四)政府提供之社會住宅,應保留一定空間作為福利服務或社區活動之用。』,另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依法核准興辦之社會住宅係屬社會福利設施及修正後都市計畫法第42條及第46條規定,業將『社會福利設施』列為都市計畫之公共設施。綜上,社會住宅屬社會福利設施,亦屬公共設施之一。」業已釋示在案(如附件)。





政府興辦社會住宅作業參考手冊PDF



2025年1月7日 星期二

【臺南市】安平二期國宅海沙屋都市更新案

 

南市安平二期國宅海砂屋都市更新案核定,即將啟動搬遷程序

臺南市安平二期國宅海砂屋自辦都市更新案,順利通過都市更新審議、完成信託等程序,於今(7)日經市府核定公告發布實施,即將啟動搬遷程序,希望能使居民在最短時間內重新建立安全、適居的生活環境。

 

市長黃偉哲指出,安平二期國宅位於安平路及民權路間,由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現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84年規劃興建共226戶之國宅社區,自103年起鑑定為海砂屋後,市府隨即協助社區向營建署爭取道義補助。除了爭取補助外,市府還主動提供拆除工程補助、海砂屋搬遷補助及租屋補助,並提升基準容積,以減輕住戶負擔。

 

黃市長再表示,109年社區報核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在更新會團隊與市府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各項審議程序,並於今日正式核定公告。後續將循序邁入搬遷、拆除及施工階段,重建完成後將改善住戶的居住環境,並維護保障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與權益。

 

市府都發局長徐中強說明,安平二期自辦都市更新案為臺南市迄今最大的自辦都更整合案,也是市府團隊非常重視的海砂屋更新重建案件,更新前為地上5層地下1層之集合住宅,重建後預計興建5棟地上12層至20層之柱樑系統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沿街退縮建築,提供舒適的遊逛空間,形成全街廓之綠帶、步道系統及街道家具,並配合適宜樹種塑造都會住宅區的街道景觀。

 

徐局長強調,安平二期都更重建後不僅能解決建物老舊、結構安全及人行動線不便等問題,還能大幅改善地區環境及整體市容,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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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都發局回應盧崑福議員質詢有關「安平二期重建進度」

安平二期國宅由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現內政部國土管理署)84年興建完工,103年鑑定為海砂屋,市府協助社區(226戶)於104年成立更新會自行辦理重建作業,並協助向國土管理署於106年12月29日成功爭取3.75億元補助社區進行都更重建。

 

市府都發局長徐中強表示,近幾年市府團隊多方奔走,除為社區都更會爭取道義補助外,都發局也積極協助處理社區中不同意見的整合,並對住戶對法令程序加以說明、釋疑,並於109年11月正式提送修正後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請市府辦理審議作業;市府考量近年來物價水準持續上揚,營建市場原物料與鋼鐵價格攀高,於111年4月15日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調升基準容積,以增加都更財務可行性並降低住戶負擔,都更會於111年7月公告招商徵求投資人進行拆除重建、接續同意華友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決標,雙方112年7月19日日簽訂合作備忘,為邁出後續拆除重建的重要里程碑。 

市長黃偉哲表示,安平二期自辦都市更新案為臺南市迄今最大的自辦都更整合案,也是市府團隊非常重視的海砂屋更新重建案件,都更會預定於今年11月提送都更事業權變修正計畫內容報請市府審議,期能於今年底完成審議程序,預計於明年進行搬遷、啟動拆除作業,俾協助社區重建,以維護保障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與權益。


2023-07-20。安平二期國宅更新會與華友聯公司簽訂合作備忘錄啟動拆除重建

臺南市安平二期國宅都市更新案,社區昨(19)日於市府與華友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備忘錄辦理更新拆除重建,踏出社區重建重要的一大步。市長黃偉哲表示,安平二期國宅位於安平路及民權路間,由內政部營建署(前身為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於84年規劃興建共226戶之國宅社區,自103年起鑑定為海砂屋後,市府即協助社區向營建署爭取3.75億元道義補助,其中包含30個月搬遷補助費用。

近幾年,市府團隊多方奔走,除為社區爭取道義補助外,亦積極協助社區於107年委外成立專業團隊,續經社區、市府、專業團隊等共同努力完成各項建築設計、都更重建計畫以及都市計畫變更等配套作業,於111年7月由社區公告招商徵求投資人進行拆除重建, 111年8月底召開社區更新會員大會同意華友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決標,期間再次進行拆除工法、銀行融資等溝通協調作業後,雙方順利昨(19)日簽訂合作備忘錄,為邁出後續拆除重建的重要里程碑。

都發局長徐中強表示,安平二期自辦都市更新案為臺南市迄今最大的自辦都更整合案,也是市府團隊非常重視的海砂屋更新重建案件,俟後續社區與華友聯簽訂正式合約並修正計畫內容後,本府將迅即就送件之修正計畫續行審議,全力配合加快行政流程,期能於今年底完成搬遷、啟動拆除作業,俾協助社區重建,以維護保障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與權益。


臺南安平國宅案 -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臺南市安平二期國宅海砂屋事業權變送件 -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88期 )


2022-04-27回應市議會質詢有關「安平二期進度」 

2022-04-18市府為加速安平二期海砂屋都市更新重建 審議通過都市計畫容積檢討作業以利社區順利重建 

2021-10-01南市府回應「睡海砂屋險遭天花板砸中 台南安平二期國宅住戶求:快重建」



2025年1月1日 星期三

重要政策【行政院】推動社會住宅〔113-08-23〕

 

【行政院】重要政策

推動社會住宅〔113-08-23〕

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7345b2c6-1314-4fda-8e21-18b012466827

  


一、前言

為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實現居住正義並健全住宅市場,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以8年(106至113年)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為目標,並於106年1月公布修正《住宅法》,為推動社會住宅機制建立法制基礎。

行政院並於同年3月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民間住宅2種供給方案,增加供給資源;同時透過包租代管民間的住宅,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以達成穩定住宅市場及安定人民居住的目標。

二、106至113年興辦目標與進度

■ 目標:8年分兩階段逐步達成,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
第一階段(106至109年):政府直接興建4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計8萬戶。
第二階段(110至113年):政府直接興建8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計12萬戶。

■ 進度(截至113年7月底)
全國直接興建的社會住宅達10萬5,125戶,遍及全臺22縣市(含澎湖)。另包租代管部分,已達每季媒合約7,000戶的規模,計畫累計媒合數達12萬477戶,有效契約數達7萬4,606戶。將於113年底順利達成20萬戶社宅目標。

三、第二階段政府直接興建亮點

 中央主導興辦:政府直接興建8萬戶由「中央主導,地方配合」,並建立社會住宅國家生產線,加速推動。
■ 推動主題型社會住宅:推動軍職、警消、文化、創生、藝術、產業及公路7大主題型社會住宅計畫,創造地區融合共好,並原則上每處至少設置1項老人日照、托嬰、托兒及青創等社會福利及公共服務設施,促進建構社會安全網。
 品質內涵再提升:第一階段社會住宅有72%至少取得2項建築標章(如綠建築、耐震、智慧建築等標章),第二階段每一案件將至少取得2項建築標章,並導入循環經濟理念,建構優質建築,提升社會住宅品質。

四、具體推動作為

■ 協助地方政府多元取得土地或資源
1.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優先運用縣市所有土地,如有不足,可無償撥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或建築物;且租金及其他收益無需解繳國庫;至屬特種基金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得辦理長期租用。另亦考量運用都市更新、都市計畫容積獎勵或變更方式,多元興辦社會住宅。
2. 全面清查及盤點各地方政府、國有、國營事業、公股公司等適合興建社會住宅之土地。
3. 國防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土地部分,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當年度公告現值價購營改基金土地,得分期支付土地款,並由國防部配合社宅興辦時程交地。另國防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土地,則由國防部依以公告地價3%之優惠租金出租予住都中心或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
4. 各國營事業土地出租與中央、地方主管機關或住都中心興辦社宅者,租金以不超過公告地價之45‰為原則,且免收權利金。

 減輕地方政府財務負擔:106年3月核定「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協助地方政府取得較低利率融資興辦社會住宅;另由中央補助地方政府興辦期間之融資利息與非自償性經費,使財務較差之縣市也有能力興辦。
■ 成立專責機構強化執行人力及資源:107年2月公布施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同年8月成立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企業化經營模式,輔助中央推動社會住宅。
■ 推動包租代管民間住宅:以低於市場租金包租或代管方式,提供所得較低家庭、弱勢對象及就業、就學有居住需求者,以活化及利用現有民間住宅、減輕地方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財政負擔,並協助弱勢房客解決租不到、租不起及租不好的問題;同時提供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等優惠稅率,鼓勵房東加入,以擴大民間參與及提升社會住宅成效。
■ 推動租金補貼:111年7月開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112年7月3日起續辦租金補貼2.0,更推動多項擴大照顧及簡政便民精進措施,如放寬年滿18歲以上的學生族及租屋民眾申請、申請隨到隨辦、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租約無房東身分證號可申請、放寬房屋認定條件等。至113年7月底止已超過80萬戶提出申請,核定戶數達60.7萬戶,逾5成是單身青年,2成是新婚及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家庭,3成是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實質減輕租屋民眾居住負擔2至4成。而為照顧更多租屋族群,原4年專案補貼(111至114年)亦延長至115年;同時113年度核定戶數超過計畫50萬戶時,中央將全數補貼,且114年每年租金補貼戶數將由現行50萬戶擴大至75萬戶。另112年6月開辦「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累計49萬餘戶受3萬元支持金照顧,實際給予中低薪房貸族疫後生活支持。
 打造國人肯定的好宅: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標章、無障礙設施,及結合托幼、長照等社會福利設施,均已成為各縣市興辦社會住宅的基本標準,其品質及內涵均將是各國頂尖水準,讓社會住宅成為國人肯定的好宅。

五、114至121年新目標及精進策略

■ 目標:以達100萬戶社宅為目標,推動「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興建25萬戶社會住宅,並持續推動25萬戶包租代管及50萬戶租金補貼)。
■ 精進策略—提升社會住宅用地供給
1. 盤點國公有土地:盤點各縣市之國公有或國營事業之土地227處,約可興建9萬戶社宅。
2. 新增社宅小造鎮計畫:將整合部會產業發展、長期照顧及社會福利等資源,優先盤點6都及竹苗彰社宅小造鎮基地,進行社宅小造鎮計畫。
3. 以生活圈方式統籌規劃:未來各縣市進行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必須保留3-5%供社會住宅使用,並且專案讓售給中央政府興辦社宅。
4. 修法增加多元取得社會住宅用地:都市更新及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的「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須優先納入社會住宅。
5. 研議使用權社會住宅:為提升中央住宅資源之利用效益,提供民眾另一個長期安定居住的選擇,擬訂「整體多元取得興辦社會住宅事業計畫」推動長期使用權住宅機制:另研議鼓勵壽險業者參與興辦。

六、結語

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是政府協助中低收入、社會弱勢及受薪階級居住安穩的具體行動。隨著20萬戶社會住宅於113年底順利達標後,政府將接續推動「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擴充全國社宅存量,以加速滿足租屋與青年族群居住需求,實質減輕國人居住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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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行政院】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113-08-23〕

 

【行政院】重要政策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113-08-23〕

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442e67f9-e22e-42c6-9df2-4d3fa9d10666



一、前言

政府為將經濟成長與全民共享,除連年增加基本工資、為育兒家庭增加津貼、推出大規模減稅外,自111年7月起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放寬申請資格,並擴大戶數,從12萬戶大幅增加至50萬戶,照顧全國近6成租屋民眾,並同步調升補貼金額,全面減輕年輕人、新婚、育兒及弱勢家庭租屋負擔,是歷來預算規模最大、照顧戶數最多、適用對象資格最寬與補助加碼最優惠的住宅政策。


為擴大照顧,於112年7月3日續辦租金補貼2.0,推動多項簡政便民精進措施,如放寬年滿18歲以上的學生族及租屋民眾申請、隨到隨辦、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租約無房東身分證號可申請、放寬房屋認定條件等。


現為如期、如數達成賴總統宣示「8年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的目標(於121年直接興建社會住宅25萬戶、包租代管25萬戶、租金補貼50萬戶),原4年(111-114年)專案補貼將延長至115年。

此外,112-113年度提出申請且符合資格者,中央將全數補貼,且114年再擴大租金補貼戶數至75萬戶,同時簡化申請流程,由地方政府主責審查,中央負責撥款,進一步落實對全國租屋族的照顧。


二、推動成果(至113年7月底止)

計受理逾80萬戶,核定補助達60.7萬餘戶,顯示補貼覆蓋率持續擴大。經統計,核定戶中逾5成是單身青年,2成是新婚及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家庭,3成是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

三、專案內容

 放寬申請資格
租金補貼門檻由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在各地最低生活費金額2.5倍以下,放寬為3倍以下。另所承租之住宅從限合法住宅,放寬為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的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頂樓加蓋)承租戶也可申請。

■ 補貼金額
對於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個人或家庭,提供每戶每月2,000-8,000元。

■ 加碼補貼

下列4類對象另可享有租金補貼加碼1.2-1.8倍,具有多重加碼資格者,可擇優適用:
1. 未達40歲單身青年—提高至補貼金額1.2倍。
2. 結婚2年內新婚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3倍。
3.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原本不論子女人數多寡均統一補貼4,000元,現則按生育人數提高補貼金額,育有1人提高至1.4倍、2人1.6倍、3人1.8倍,亦即每增加1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增加0.2倍,以此類推。
4. 經濟或社會弱勢—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4倍;社會弱勢(身心障礙者∕原住民∕65歲以上∕其餘《住宅法》第4條社會弱勢身分)家庭,則提高至1.2倍。

■ 申請程序更簡便
新戶可透過網路申請,舊戶則由系統直接帶入資料免申請。

四、配套措施

■ 房東同享優惠:為鼓勵房東配合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若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即可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讓房東房客雙優惠。

■ 全面照顧校內外租屋:自111年9月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提高至每人每月2,400-3,600元,並放寬申請限制,讓已申請內政部專案租金補貼的弱勢家庭,其子女如因就讀大專校院在外租屋,亦可同時申請。此外,自113年2月起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每學期補貼每名入住學生5,000元,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之住宿生,補貼額度則以每名每學期7,000元為原則。

五、結語

居住是基本人權,也是公平正義的一環。為建構多元且完整的支持體系,政府除擴大辦理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外,亦將持續推動社會住宅興建、公益出租人、包租代管及房東稅賦減免等配套措施,穩健落實居住正義,營造安心成家的環境,讓青年敢婚、願生、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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