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玩真的 張善政推「可負擔住宅」 自治條例草擬中
桃園市長張善政昨天於就職三周年記者會提到,桃園人口為六都成長最快,出生率也是最高,為提供年輕家庭安居桃園,以TOD+的政策,在大眾運場站整體開發區內整合住宅政策,提供「住得起、住得好」,更為全台之先的「可負擔住宅」,以只能成功不能失敗,要市府同仁全力推動,未來也可以將這樣的概念發展到全國。
張市長提到「可負擔住宅」以居住使用為核心,落實住宅「去商品化」的政策目標,避免炒房,可負擔住宅優先於捷運及鐵路場站周邊整體開發地區導入,幫助年輕家庭可利用大眾運輸就近工作,安心育兒,鼓勵家庭在桃園深根,開枝散葉。可負擔宅可繼承,未來沒有需求或是想要更換其他住宅,一樣可以固定的價格,賣回給市府住都中心。
都發局局長江南志也回應,目前已擬定「桃園市可負擔住宅捐建、出售及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主要針對開發商捐建原則、定價原則、買賣機制、承購資格,以及產權控管機制進行規範。
江南志也進一步說明,可負擔住宅概念拋出以來,持續蒐集民眾意見,民眾關心定價與買賣機制,移轉和管理等議題都已經納入自治條例草案,無論買、賣將採「固定總價模式」辦理,避免價格隨市場波動而產生套利空間,落實住宅去商品化之政策目標。
民眾最關心的房產處分,江局長說自治條例研擬過程中,也已陸續和幾大公股銀行、法律代表等研商,取得共識將採信託機制管理可負擔住宅的產權,確保民眾與政府端的權益。
都發局也說可負擔住宅自今年初開始啟動自治條例的草擬,過程中也持續徵詢民間代表的意見,條例預計115年上半年送議會爭取支持,而第一批可負擔住宅會優先以航空城安置住宅餘戶轉作試行,首波鎖定設籍滿1年及育(孕)有未成年子女的25歲至44歲市民,只要符合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條件者,可提出申請。
桃園市政府推出的「可負擔住宅」(Affordable Housing)政策,是目前全台灣最受矚目的居住正義實驗。這項政策與傳統「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不同,主打「可擁有產權、但限制轉售」**的封閉市場機制。
以下是針對《桃園市可負擔住宅出售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與政策核心內容的彙整:
核心機制:封閉式循環市場
這項政策最大的特色在於「住宅去商品化」,其運作邏輯類似新加坡的組屋(HDB):
- 擁有產權: 民眾可以買下房屋(包含土地與建物所有權),可貸款、可繼承。
- 回售機制: 為杜絕炒作,未來若要轉售,只能賣回給政府(桃園市住都中心)。
- 訂價模式: 賣回價格將參考通膨率或特定的估價機制,確保屋主不因房價波動獲利,僅保有基本的資產價值。
申購條件與規劃內容
根據目前的自治條例草案與市府公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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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說明與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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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單價 |
以「每坪 2 字頭」(約 20~22 萬)為目標,約為周邊市價的 5~6 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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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主要鎖定 25 至 44 歲 的青年族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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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組成 |
需設籍桃園滿一年,且育(孕)有未成年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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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限制 |
家庭成員名下均無自有住宅(首購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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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門檻 |
參考社宅「第六級」標準,家庭人均月收需在最低生活費的 2.5 至 3.5 倍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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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轉租 |
規定必須自住,市府會透過抽查確保公共資源不被挪作收租工具。 |
推動進度與首波基地
- 自治條例進度: 桃園市府預計於 2026 年上半年 將《桃園市可負擔住宅出售及管理自治條例》送交議會審議,力拚下半年正式實施。
- 首波房源: 鎖定「桃園航空城」安置住宅的配售餘屋(約 108 戶),分布於捷運 A11、A18、G17 站周邊。
- 未來供給: * 預計 3 至 4 年內提供 3,000
戶。
- 鎖定捷運站周邊開發案(如 A20 興南站、A21 環北站)要求建商回饋一定比例的住宅作為可負擔住宅。
為什麼這很重要?
過去的「合宜住宅」雖然也便宜,但因轉售限制有年限(例如 10 年),期滿後往往變成投機標的。桃園這次推出的自治條例透過「永久封閉市場」,試圖在租房與高房價買房之間,為年輕家庭開闢一條可以「安居」且「負擔得起」的第三條路。
您是否想了解具體的申請試算(如收入與房貸比例),或是特定捷運站點的詳細位置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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